夫妻离婚孩子归女方后还能争抚养权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她了,可现在我觉得她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我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我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张凯执业律师

夫妻离婚孩子归女方后,是可以争取抚养权的。在法律上,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权的基本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了对孩子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这些情况,您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比如,如果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照顾孩子,或者女方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又或者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跟您一起生活,同时您又有抚养能力,在这些情形下,法院通常会支持您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不过,在实践中,要变更抚养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证据可以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孩子的意愿表达、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只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您的诉求才更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