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丢了还能去交管部门补办吗?

我之前出了交通事故,交管部门给了事故认定书。但我不小心把它弄丢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需要用到这个认定书。我想知道还能不能去交管部门补办,补办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样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后续事宜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事故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等关键信息。然而,有时人们可能会不慎丢失这份重要的文件。那么,事故认定书丢了能否去交管部门补办呢?答案是可以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虽然法规中没有明确提及补办的具体条款,但从实际操作和便民原则来看,交管部门通常会为当事人补办事故认定书。


当事故认定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前往原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申请补办。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与该事故的关联。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的其他信息,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车辆信息等,以便交管部门能够准确查询和调取相关档案。


交管部门在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事故信息后,会根据档案记录为当事人补办事故认定书。补办的事故认定书与原认定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样可以作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理赔等事宜的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交管部门在具体的补办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填写补办申请表,有些地方可能还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因此,在前往补办之前,建议当事人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当地交管部门,了解详细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提高办事效率。


事故认定书丢了不必过于担心,是可以去交管部门补办的。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就能够顺利补办到新的事故认定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