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候被抢劫过了十五年还能报案吗?

我上学的时候遭遇过抢劫,当时因为害怕没敢报案。现在已经过去十五年了,我心里还是觉得憋屈,想为当年的事讨个说法。我想知道现在去报案还行吗,法律还会管这种事吗?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上学时候被抢劫过了十五年是否还能报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报案是公民的权利,无论何时遭遇了抢劫等犯罪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从程序角度讲,你完全可以去报案。然而,案件能否得到进一步处理,就涉及到法律上的追诉时效问题。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抢劫行为情节一般,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十年。在这种情况下,过了十五年才报案,按照正常的追诉时效规定,一般不再追诉。但如果抢劫行为存在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情形,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追诉时效是十五年甚至二十年。这种情况下,过了十五年报案,仍在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追诉时效不受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当年你已经报案,而司法机关应当立案却未立案,那么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另外,即使过了追诉时效,报案也并非没有意义。报案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虽然过了追诉时效,但犯罪嫌疑人可能还存在其他未被发现的犯罪行为,或者该犯罪行为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等,公安机关也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你的报案也有助于司法机关掌握更多的犯罪信息,为打击犯罪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