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起诉材料不够能退钱吗,费用怎么算?

我去法院起诉,交了起诉费用,但后面发现提交的材料不够。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费用能不能退,如果能退的话费用要怎么计算呢?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法庭起诉材料不够能否退钱以及费用如何计算的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诉讼费用的基本概念。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最常见的诉讼费用,它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是可以退还诉讼费用的。当起诉材料不够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还未立案,另一种是已经立案。


如果在立案审查阶段,法院发现起诉材料不够,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受理,那么按照规定,当事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是应该退还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这里虽然主要提到了裁定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情况,但从原理上来说,材料不够未立案而不予受理时,也是适用退还费用的原则的。


而如果已经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材料不够,导致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退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因为材料不够而导致最终撤诉,通常是可以享受减半退费政策的。


关于费用的计算,正常情况下,案件受理费是根据案件类型和涉及的金额来确定的。比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果符合退还条件,退还的费用就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后得出的金额。例如,原本缴纳了1000元案件受理费,若因材料不够撤诉,符合减半退还条件,那么就会退还500元。


总之,法庭起诉材料不够能否退钱以及费用如何计算,要根据具体的案件进展和情况,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退还的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