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本人签字的保险合同能否生效?

我买了份保险,拿到合同才发现上面没有我本人签字。我担心这合同会不会有问题,也不清楚它到底能不能生效。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没有本人签字的保险合同到底算不算有效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在探讨没有本人签字的保险合同能否生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保险合同生效的基本概念。保险合同的生效,简单来说,就是这份合同开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都要按照合同条款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保险合同中,如果没有本人签字,意味着合同在形式上可能并未完成订立程序。从常理来讲,本人签字代表着对合同内容的知晓、认可和愿意受其约束。所以没有签字,通常合同是不成立的,更谈不上生效。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也就是说,如果虽然没有本人签字,但是投保人交了保险费,那就相当于默认同意了这份合同,合同可能会生效。


此外,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本人虽然没签字,但以其他方式明确表达了愿意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思,比如通过口头承诺、实际行为等,并且保险人也接受了,那么合同也有可能生效。所以,没有本人签字的保险合同不一定绝对无效,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