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具婚姻情况证明吗?
我打算办理一些事务,相关机构要求提供婚姻情况证明。但我不太清楚现在能不能开这个证明,也不知道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想问下现在还能不能开具婚姻情况证明,要是能开,需要什么手续呢?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我国,婚姻情况证明是对公民婚姻状况的一种官方证明材料。过去,婚姻情况证明是由民政部门出具,用于各种涉及婚姻状况认定的事务场景。不过,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完善,根据2015年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避免让群众在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确实需要证明婚姻情况,也并非没有办法。如果是证明结婚情况,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复印自己的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能客观反映当事人的结婚事实,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于离婚情况,离婚证本身就是法定的证明文件,如果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安部门的户籍登记信息也能部分反映婚姻状况。不过户籍信息更新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其证明效力相对婚姻登记档案和相关证件来说较弱。如果涉及到诉讼等法律程序,法院的裁判文书(如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同样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