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和解了还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我之前和别人发生了一起事故,当时双方达成了和解。但后来我发现自己的损失比想象中要大很多,现在心里很纠结,不知道之前和解后还能不能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和解,之后是否还能追究法律责任,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和解协议在法律上的意义。和解协议其实就是双方达成的一个约定,就像两个人之间的一个小合同。当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和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和解协议通常就是双方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达成的合同。


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随意反悔去追究对方责任的。因为双方都按照约定完成了自己的义务,这个事情在法律上就相当于已经了结。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在签订和解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当时以为自己的伤势不严重,结果后来发现有很严重的内伤,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另外,如果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和解协议,受损害方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撤销协议,然后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明显低于实际损失,显失公平,受损方同样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和解协议,进而追究对方责任。总之,事故和解后能否再追究法律责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看和解协议是否存在可撤销或变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