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老人去世后还能领当月的低保钱吗?

我家老人是农村低保户,上个月突然去世了。这个月低保钱已经打到卡上了,我也不确定该不该继续用这笔钱。想问问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讲,农村低保老人死了还能不能领当月的钱呢?心里没底,怕用了这笔钱会有麻烦。
张凯执业律师

农村低保老人去世后是否能领取当月低保金,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农村低保金的性质和发放依据。农村低保金是政府为了保障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而发放的救助资金,其目的是帮助那些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和个人维持生活。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金自作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决定的次月起按月定期发放。


从实际操作来看,低保金的发放通常是基于审核认定时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人员情况。当低保老人去世后,其家庭情况发生了变化。一般来说,老人去世的当月,由于相关部门可能还未及时更新信息,低保金仍然会正常发放到对应的账户上。但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来讲,老人去世后,其不再符合领取低保金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不应该继续领取老人去世之后月份的低保金。虽然当月的低保金在老人去世时可能已经发放,但家属应该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申报老人去世的情况。民政部门在核实情况后,会停止发放后续的低保金。如果家属故意隐瞒老人去世的信息,继续领取低保金,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社会救助资金。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当农村低保老人去世后,家属应该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告知民政部门,对于已经发放到账的当月低保金,可以与民政部门沟通如何处理。通常情况下,如果民政部门认为可以不收回当月已发放的低保金,家属可以将这笔钱用于处理老人的后事等合理支出。总之,要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