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拿了彩礼钱不结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该彩礼?

我给了女方彩礼,可现在女方突然说不结婚了。我心里挺着急的,毕竟彩礼也不是一笔小数目,都是家里的辛苦钱。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女方把彩礼钱还给我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婚姻习俗中,彩礼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双方结婚。


关于女方拿了彩礼钱不结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女方拿了彩礼却不结婚这种情况里,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一种情形。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意味着结婚这一附条件赠与的条件并未达成。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如果女方拒绝返还,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在诉讼过程中,男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彩礼给付的凭证、证人证言等,来证明自己给付了彩礼以及彩礼的具体数额。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是否同居生活、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如果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判定女方返还部分彩礼。总之,法律是保护给付彩礼方的合法权益的,但具体的返还数额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