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我在南京打算买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因为一些突发状况没办法买了。我想知道这购房定金还能不能退,心里一直没底,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南京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和卖房者为了保证交易能顺利进行,购房者先给卖房者一部分钱,如果购房者反悔不买了,这钱就可能要不回来;要是卖房者反悔不卖了,就得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南京购房的场景中,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突然不想买了或者资金出现问题无法继续购房,这种情况下属于购房者违约,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
然而,如果是因为卖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例如卖房者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一房二卖等情况,这就属于卖房者违约。此时,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能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卖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不符合购房资格、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获得贷款等,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所以,南京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需要根据 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