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能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

我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当时和对方通电话的时候录了音,里面的内容对我很有利。我想把这个电话录音拿到法庭上去当证据,但是不确定法律认不认可。我就想问问,电话录音到底能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民事诉讼中,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的范畴,所以从法律规定上,它是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的。


不过,并非所有的电话录音都能被法院采纳。要使电话录音具有证明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第一,合法性。这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电话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不能通过威胁、强迫、窃听等非法手段获取。例如,不能在他人住宅内偷偷安装录音设备进行录音,这种方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这样的录音就不能作为证据。


第二,真实性。录音必须是原始的,没有经过剪辑、篡改等处理。如果对方对录音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原始的录音载体,或者进行鉴定。比如,你提供的录音是通过手机录制的,就需要保留好原始的手机,并且确保录音文件没有被修改过。同时,录音内容要清晰可辨,能够准确反映双方的对话内容。


第三,关联性。录音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联,能够证明你所主张的事实。比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录音内容需要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相关事项,才能对案件起到证明作用。如果录音内容与案件毫无关系,即使录音是合法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如果你打算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建议在录音时尽量明确双方的身份、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增强录音的证明力。同时,最好能有其他证据与之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更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总之,电话录音在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条件下,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但最终是否被法院采纳,还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