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时有利润可以先不预缴吗?

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到了预缴税款的时候发现有利润。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先不预缴税款呢?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和后果呀?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税收领域,预缴税款是企业或个人按照规定预先缴纳部分税款的一种方式。对于“预缴时有利润是否可以先不预缴”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影响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这意味着企业在有利润的预缴期间,是有预缴税款义务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不按照规定预缴税款属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未按时预缴税款的企业进行催缴,并按照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通常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金额。例如,企业应预缴税款10万元,逾期10天未预缴,那么滞纳金就是100000×0.0005×10 = 500元。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有特殊情况认为不应该预缴或者无法按时预缴,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比如企业可能预计到后续经营会出现亏损,导致前期预缴的税款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多缴,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企业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然而,如果企业没有合理理由而擅自不预缴税款,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后果。除了滞纳金外,税务机关还可能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故意不预缴税款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可能包括罚款等。


总之,预缴时有利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先不预缴的。企业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预缴税款。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