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的合同可以违约吗?

我买了一套安置房,签了合同。但现在房价涨了,卖家不想卖了,说要违约。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购安置房合同能违约吗?违约会有啥后果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购买安置房的合同一般是不可以随意违约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当买卖双方就安置房买卖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后,这个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签订了购安置房合同后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比如卖家违约不卖房了,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按照合同约定把房子卖给自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对房屋存在的一些小问题进行修复等;还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为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像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


同时,对于安置房合同,虽然它可能在交易上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的安置房可能存在交易限制期限等。但只要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如果卖家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后来又以不能过户为由违约,而这个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都是知晓的,那么卖家仍然要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责。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还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所以,一般情况下,购安置房合同不能随意违约,违约方会面临法律规定的一系列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