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居女方收了彩礼不领证,彩礼能追回吗?
我和女朋友同居了一段时间,期间给了她家里彩礼,但现在她一直拖着不领证。我有点担心这彩礼是不是就打水漂了,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把给出去的彩礼追回来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两人同居且女方收取彩礼后却不领证的情况下,彩礼是否能追回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财物。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也就是说,只有当双方成功结婚,赠与行为才完全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两人同居但未领证的情形下,就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男方通常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不过,实际处理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情况。例如,双方虽然未领证,但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可能已经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返还彩礼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可能不会判决女方全额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男方可以通 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男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给付了彩礼以及彩礼的具体数额等情况。证据可以包括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
总之,两人同居女方收了彩礼不领证,男方一般是能追回彩礼的,但具体的返还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