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分期后悔了定金可以退还吗?
我办理了手机分期业务,还交了定金,但现在我后悔了,不想分期买这个手机了。我想知道我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回来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而设立的。当你和商家达成手机分期购买的约定,并交付了定金,这就意味着你和商家之间形成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你的情况中,你是给付定金的一方,由于你自己后悔不想继续履行手机分期购买合同,这种行为属于你不履行合同约定。所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你可能无权要求商家退还定金。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商家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提供的手机与约定的型号、配置不符,或者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手机等,那么商家就属于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如果你们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商家愿意退还定金,那也是可以的。但这更多取决于商家的意愿,并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商家在你违约的情况下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