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是否可以授权行政主体?
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个事儿,有个规章规定了某组织有行政权力,但我不太确定规章有没有这个权力去授权。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规章到底能不能授权行政主体呢?这关系到那个组织作出的决定有没有法律效力。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规章是否可以授权行政主体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规章的概念。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关于规章授权行政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这里明确了法律和法规是可以授权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但对于规章并没有明确赋予其可以授权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也就是说,在行政处罚领域,规章一般不能授权行政主体。
不过,在行政许可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这表明在行政许可领域,规章有一定的权限去规范行政许可相关事宜,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到对行政主体的相关授权。
综上所述,规章在不同的行政行为领域,对于授权行政主体有着不同的规定。在行政处罚领域规章通常没有授权行政主体的权力,而在行政许可领域,规章有一定的授权相关权限,但也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