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自动续期?

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在快到期了,我还想继续租,但合同里没说能不能自动续期。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我的租赁合同可以自动续期吗?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民法典规定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自动续期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看。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自动续期的条款,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无论何种形式的合同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就应当遵守。所以,若合同里写明了自动续期的条件、期限等内容,那么在满足条件时,租赁合同就会自动续期。


其次,若合同没有约定自动续期。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也就是说,虽然此时合同继续有效,但性质上变为了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比如,出租人要收回房屋,应当提前一段时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不想再租了,也需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出租人。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是否能自动续期,关键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在特定情形下变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