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是否可以撤诉?

我向法院请求确认我的婚姻无效,但是现在有些犹豫了,想撤诉。不知道在法律上,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这种情况能不能撤诉呢?我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是不可以撤诉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的认定是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问题,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同。法院在审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时,是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婚姻是否有效,这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认定。一旦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就会对婚姻的效力进行审查。如果法院经审查发现婚姻确实存在无效的情形,那么该婚姻自始无效,即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


因为婚姻无效的判定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所以,即使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想要撤诉,法院也不会准许。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障婚姻制度的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一旦启动,当事人不能通过撤诉来改变法院对婚姻效力的审查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