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可以立遗嘱吗?
我家老人是退休人员,最近身体不太好,他想立遗嘱把死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分配一下。我不太清楚这丧葬费和抚恤金能不能通过遗嘱来处理,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丧葬费和抚恤金是退休人员死亡后所产生的费用和给予家属的经济补偿,它们是否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分配,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性质。丧葬费是用于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目的是帮助家属处理死者的后事。而抚恤金是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具有一定的精神抚慰性质,主要是为了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从本质上来说,它们都不属于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里明确指出遗嘱处分的对象是“个人财产”。
由于丧葬费和抚恤金并非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所以退休人员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丧葬费和抚恤金进行处分。即便退休人员在遗嘱中对丧葬费和抚恤金做出了分配安排,这部分遗嘱内容也是无效的。
那么,丧葬费和抚恤金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丧葬费应优先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而抚恤金的分配通常会参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死者的近亲属协商确定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在分配时,法院会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亲疏关系、生活状况、经济需求等因素。
总之,退休人员死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它们有其特定的处理原则和分配方式。家属们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遵循法律规定,以合法、合理、公平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