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是否可以数罪并罚?

我遇到了一个事儿,自己有一个行为,结果好像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像我这种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的情况,是不是就会被数罪并罚呀?心里特别没底,想弄明白这个事儿。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是否可以数罪并罚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而对于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的情况,在法律上通常涉及到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等概念。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例如,张三为了杀死李四,向李四所在的房间投掷炸弹,结果不仅炸死了李四,还炸毁了李四的房屋,张三的这一行为就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想象竞合犯虽然形式上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但由于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所以在处罚上,通常是从一重罪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一直遵循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比如,王五为了诈骗钱财,伪造了国家机关公文,然后用该公文实施诈骗行为,王五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行为和诈骗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对于牵连犯,一般也是从一重罪处罚,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实行数罪并罚。例如,《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所以,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不一定就会数罪并罚。判断是否数罪并罚,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原则作出准确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