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前判决后还能进行庭外和解吗?

我有个官司一审已经判决了,我打算二审上诉。但现在对方又想和我私下解决问题,我就想问问,在二审上诉前,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的情况下,我们还能不能进行庭外和解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二审上诉前判决后,是可以进行庭外和解的。庭外和解,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法院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从法律原理上讲,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自行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这意味着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和解,以及和解的具体内容。在一审判决后、二审上诉前这个阶段,案件的审理其实并没有完全终结,因为当事人还有上诉的权利,在这个期间当事人进行庭外和解,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针对二审上诉前判决后这个特定阶段的庭外和解作出规定,但从整体的法律精神来看,其规定为庭外和解提供了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庭外和解就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方式。


如果双方达成庭外和解,通常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一旦撤诉被法院准许,那么一审判决就不再生效,案件也就此终结。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可以签订和解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再次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在进行庭外和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和解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详细明确地记录双方达成的各项约定,避免日后产生新的纠纷。最后,建议在签订和解协议前,仔细考虑和解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总之,二审上诉前判决后进行庭外和解是可行的,但当事人要谨慎处理,以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