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可以起诉公司退股?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现在不想继续持有股份了,和公司协商退股没达成一致。我想知道能不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让公司给我办理退股呢?不知道法律上支不支持。
张凯执业律师

股东是否可以起诉公司退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股东退股,通俗来讲就是股东把自己在公司的股份拿回来,不再是公司的股东。而起诉,就是向法院提出请求,让法院来解决纠纷。


在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股东先和公司尝试协商股权收购事宜,若协商不成,股东就可以起诉公司要求退股,法院一般会支持合理的诉求。


然而,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股东单纯因为自己不想继续当股东了而起诉公司退股,通常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股东一旦入股公司,其财产就和公司财产有了一定的融合,不能随意抽回出资。随意退股可能会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利益。不过,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方的方式来实现‘退出’公司的目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所以,没有法定退股情形时,股权转让是更为合适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