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能否继承?
我写了一些作品,有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现在我担心自己去世后,这些权利能不能由我的家人继承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被继承的。
首先解释一下这几个权利的含义。署名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署什么名的权利。比如你写了一本书,你可以决定是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还是笔名来作为作者出现在书上。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进行修改。例如画家可以对自己的画作进行修改完善。保护作品完整权,则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障作品的原意和完整性不被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这表明,虽然继承人可以起到保护这些权利的作用,但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继承这些权利本身。这些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是与作者本人紧密相连的,所以不能像财产那样被继承。不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比如作品的出版、发行所获得的报酬等是可以依法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