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违约责任后能够不履行合同吗?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我可能没办法按合同履行义务了,我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就想知道承担违约责任之后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继续履行合同了,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可以不履行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责任,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表明,继续履行也是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相对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而且该合同也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那么违约方即便承担了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也还是要继续履行合同的。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家违约不想卖房了,即便他愿意赔偿买家违约金,但如果买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过户,并且该房屋不存在无法过户等客观障碍,那么卖家还是得继续履行合同。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违约方可以不再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比如合同标的物已经灭失,这种属于事实上不能履行,违约方就无需继续履行合同,只承担赔偿损失等其他违约责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