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可以撇清给一个人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我想知道能不能把这些债务都让对方承担,我自己不负责,这样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吗?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夫妻离婚时债务能否撇清给一个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夫妻债务的分类。夫妻债务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一起贷款买了房子,或者为了孩子上学共同借了钱,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是指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前自己借的钱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婚后背着另一方借钱去进行个人的高风险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这些就是个人债务。


那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夫妻之间可以就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将债务撇清给一个人。但是,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这种约定,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承担了债务的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本来就应该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不存在撇清的问题。例如一方婚前的欠款,债权人只能向该欠款方主张权利,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


总之,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虽然可以通过协议将债务撇清给一个人,但不能以此逃避对债权人的责任;而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己负责。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双方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