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常年在外地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但是工作在外地,需要长期待在那边。我想知道在取保候审期间,我能不能常年在外地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常年在外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因为,取保候审的目的之一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能够随传随到,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可能会导致司法机关无法及时联系到他们,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可以去外地。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比如因为工作、就医等原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理由正当且不会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造成不利影响,可能会批准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获得批准,也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返回。
如果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这意味着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强制措施,甚至被重新羁押。
综上所述,在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不可以常年在外地。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去外地,一定要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前往。这样才能既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违反法律规定,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