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协议之后还能打官司吗
我之前和拆迁方签了拆迁协议,但是现在发现协议里有些条款对我很不利,补偿也不合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法院打官司,推翻或者修改这个协议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签了拆迁协议之后,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打官司的。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它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达成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如果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那么被拆迁人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的。比如,拆迁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被拆迁人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的签订并非被拆迁人的真实意愿。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如果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比如拆迁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过,如果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不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那么要推翻协议就比较困难。但如果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对协议条款的理解产生争议,或者拆迁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被拆迁人也可以通 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签了拆迁协议后是否能打官司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