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诊精神病,可以起诉医院吗?

前段时间去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精神病。但我自己感觉没什么问题,家人也觉得诊断有误。后来换了几家医院,都确定我没有精神病。这种被误诊的情况,能不能起诉误诊的那家医院呢?
张凯执业律师

被误诊精神病,通常是可以起诉医院的。


在法律上,医院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需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作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医院因为自身的过错,比如医生的疏忽、技术水平不足等原因导致误诊,就可能构成医疗侵权行为。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患者被误诊为精神病,其人身权益可能受到损害,例如名誉权受损,因为被诊断为精神病可能会对患者在社会中的声誉、人际交往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还可能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无端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不过,要起诉医院,患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也就是说,患者要证明自己确实被误诊,医院存在过错,以及误诊给自己带来了损害等情况。


如果能证明上述内容,患者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误诊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总之,被误诊精神病是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但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