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重新补充离婚协议?
我之前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现在发现有些财产分割没写清楚,还有子女抚养费的具体调整方式也没约定。我想知道还能不能重新补充这份离婚协议呢,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是可以重新补充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本质上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种约定。当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发现存在未约定的事项或者原协议中的某些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时,是可以通过协商来重新补充协议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了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原则,即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如果自愿就相关事项进行重新约定并补充离婚协议,法律是予以认可的。
不过,重新补充离婚协议存在不同的情况。如果双方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此时的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以随意对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只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而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这种情况下重新补充协议,同样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补充后的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涉及到需要向相关部门备案或者进行变更登记的事项,比如房产的分割变更等,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如果双方无法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