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缓刑是否可以执行?

我因某些事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同时还宣告了缓刑。我不太懂这个缓刑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有期徒刑缓刑是不是真的会执行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有期徒刑缓刑是否执行需要看具体情况。首先解释一下缓刑,缓刑就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犯罪人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规定,可能就要执行原判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规定,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要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有期徒刑缓刑存在执行和不执行两种可能,关键在于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