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刑事案件后在外省还能考公检法吗?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基础概念。公检法岗位一般指的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相关工作岗位,这些岗位通常对从业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有较高的要求。而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对于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员能否报考公检法岗位,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公检法岗位属于公务员序列,因此如果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从法律层面上看,是不允许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也就无法报考公检法岗位。这里并没有区分本省和外省,只要存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情况,不管是在本省还是外省,原则上都不能报考公检法岗位。
从公检法岗位的性质来看,这些岗位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犯罪、保障法律实施等重要职责。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满足这些岗位对人员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要求。例如,法院的法官需要公正地审理案件,检察院的检察官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公安局的警察要 维护社会治安,如果录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这些岗位,可能会影响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也不利于这些岗位职能的正常发挥。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经过了相关的法律程序被免除刑事处罚的,可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但总体而言,有过犯罪记录报考公检法岗位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障碍。
所以,一般情况下,犯了刑事案件后不管是在本省还是外省,是不能报考公检法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