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物能否入股公司?

我有一处临时建筑物,现在想把它作为资产入股一家公司。但我不太确定临时建筑物在法律上能不能用来入股公司,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和要求,所以想咨询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临时建筑物是否可以入股公司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临时建筑物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临时建筑物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这意味着用于入股公司的财产需要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二是能够依法转让。


对于临时建筑物而言,其是否能满足上述条件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关于能否用货币估价。通常情况下,临时建筑物是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的,从这个角度看,它有可能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这一条件。


然而,更为关键的是能否依法转让。临时建筑物的建设往往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一般来说,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出两年。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建设者在期满后自行拆除。如果临时建筑物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者未按照规定获得合法审批,那么它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自然也就无法依法转让,不能作为入股公司的资产。


此外,即使临时建筑物在合法使用期限内,其转让也可能受到诸多限制。比如,其建设目的和使用性质可能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不相符,或者转让需要经过原审批部门的同意等。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如果临时建筑物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在使用期限内,并且经过评估具有相应的价值,同时能够依法进行转让,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是有可能作为入股公司的资产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等。


临时建筑物能否入股公司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其合法性、使用期限、可转让性等多方面因素。在进行入股操作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和评估机构,以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