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怀孕时能离婚吗?

我怀孕了,和老公感情出了问题,现在过不下去了,想知道在我怀孕这个阶段能不能和他离婚,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权益,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女人怀孕时能否离婚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离婚”的概念。离婚就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对于女人怀孕时能否离婚,法律是区分不同情况来规定的。


首先,从女方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制。也就是说,在女人怀孕这个特殊时期,如果是女方自己想要离婚,她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和男方协议离婚。这是因为法律充分尊重女方的意愿和选择,保障女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自主权利。当女方认为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继续下去会给自己和胎儿带来不利影响时,法律赋予了她主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


其次,站在男方的角度,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女方在怀孕、分娩及终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需要良好的环境来恢复和调养,同时还要照顾胎儿或婴儿。如果在这个时候男方提出离婚,可能会给女方带来更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不利于女方和胎儿或婴儿的身心健康。不过,该条法律也有例外情况,即“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谓“确有必要”,通常是指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像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在此情况下男方的感情受到极大伤害,法院可能会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不过,需要注意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无论是女方提出还是符合特殊情况男方提出,都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总之,女人怀孕时是有可能离婚的,但法律基于保护女方和胎儿、婴儿的权益,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了一定限制,而女方则有自主提出离婚的权利。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