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签了是否可以撤销?
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和单位签了赔偿协议。但后来发现赔偿金额比应得的少很多,感觉自己签协议时吃了亏。现在想知道,已经签了的工伤赔偿协议,到底能不能撤销呢?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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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协议签了之后,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让这个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在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对伤残等级等存在重大误解,导致赔偿金额与实际应得相差巨大,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撤销协议。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单位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劳动者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签订协议,劳动者可以申请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劳动者是在受到单位威胁、逼迫等情况下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协议。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 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工伤赔偿协议中,如果劳动者因急需用钱等处于危困状态,而单位利用这一点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协议,劳动者也有权利请求撤销。
不过,要撤销工伤赔偿协议,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它们来进行审理和裁决,而不是当事人自行决定撤销。同时,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