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了半年病假后还能接着请假吗?
我已经请了半年的病假,现在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想接着请假,但是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我还能不能继续请,也不知道单位会不会批准。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有没有接着请假的权利。
张
✓张凯执业律师
职工请了半年病假后是否能接着请假,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期这个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如果职工请了半年病假后,其医疗期还未结束,那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职工是有权继续请假的。单位不能以医疗期内职工请病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职工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仍需继续治疗和休息。然而,如果职工的医疗期已经结束,职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即使医疗期结束,职工确实因客观原因仍需要请假治疗的,也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单位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人文关怀和合理的安排。比如,可以考虑让职工进行适当的调岗,或者给予一定的事假等。总之,职工请了半年病假后能否接着请假,要依 据医疗期的规定来判断,同时也可以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