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已签字是否可以反悔?

我和另一半签了协议离婚的文件,但是现在我有点犹豫了,不太想离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已经签了字的协议离婚还能不能反悔呀?我不清楚签了字之后是不是就没办法改变想法了。
张凯执业律师

协议离婚已签字是否能反悔,需要分不同阶段来看,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是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只是完成了离婚登记申请的第一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也就是说,在这个30天的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就不会继续进行下去。


其次,如果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也意味着之前签的离婚协议不会生效,双方仍维持婚姻关系。


最后,要是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了离婚证,那么离婚就已经生效。此时,对于离婚本身是不能反悔的。不过,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若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