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是否可以要求投标人投另外一个标段?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的投标,已经确定投标一个标段了,但招标人要求我再投另外一个标段。我不太清楚招标人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招标人有没有权力要求投标人投另外一个标段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招标人是否可以要求投标人投另外一个标段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公平公正原则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来看,它旨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该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这种原则下,招标人一般是没有权力强制要求投标人去投标另外一个标段的。每个标段的投标对于投标人来说都意味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准备投标文件等工作。如果招标人强制要求,可能会对投标人造成不合理的负担,这与公平公正原则相违背。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设定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强制要求投标人投标另外一个标段很可能就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因为投标人可能基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技术能力、市场定位等多种因素,只对某一个标段有投标意愿和能力。
当然,如果招标文件在发售之前就已经明确规定,参与本项目某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另外一个标段的投标,并且所有潜在投标人都知晓这一要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所有投标人都是在同样的规则下参与竞争,没有违反公平原则。
但是,如果在投标人已经确定投标某一标段之后,招标人单方面提出要求投标人再投另外一个标段,这就很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以保障招标投标活动能够在合法、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总之,招标人不能随意要求投标人投标另外一个标段,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