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自带菜触犯什么法律?

我去一家餐厅吃饭,餐厅规定不能自带菜品,我觉得不合理。我想知道这种‘不能自带菜’的规定在法律上有没有问题,餐厅这样做会不会触犯什么法律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不能自带菜’是否触犯法律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法律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它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消费场景中,消费者和餐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当餐厅设置‘不能自带菜’这样的规定时,这可能涉及到格式条款的问题。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餐厅‘不能自带菜’的规定如果没有以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可以主张该规定对自己不产生效力。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还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若该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不能自带菜’的规定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菜品的权利,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该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即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厅‘不能自带菜’的规定,明显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菜品的权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餐厅的这一规定很可能被视为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综上所述,餐厅‘不能自带菜’的规定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