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代位继承第二顺位有什么规定?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听说有代位继承和第二顺位继承的说法,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门道。想知道在我国法律里,代位继承第二顺位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权益,该怎么处理遗产继承的事儿。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本应由该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这里的晚辈直系血亲就是代位继承人。而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时,才依法继承遗产的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对于代位继承第二顺位的情况,主要是针对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比如,老张去世了,他没有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位继承人,他的两个兄弟也先于他去世。此时,老张兄弟的子女,也就是老张的侄子、侄女等,就可以代位继承老张的遗产。
代位继承第二顺位中的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并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那么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除非该晚辈直系血亲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
当出现代位继承第二顺位的情况时,各代位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平均分配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的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等,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或者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