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我家里有亲戚之前被假释了,最近听说可能会被撤销假释。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知道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假释呢?我担心亲戚不小心触碰了这些情况,所以想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当出现特定情形时,就可以申请撤销假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撤销假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在被假释后,在假释考验期这个特定时间段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不管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也不论新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如何,都应当撤销假释。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要把还没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判的刑罚合并起来重新确定要执行的刑罚。


第二种情形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也就是发现漏罪。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应当撤销假释,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三种情形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比如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对于这种情况,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总之,法律对于假释的撤销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这是为了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犯罪分子真正接受改造,不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