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冷静期一般要多久?

准备和另一半离婚,听说现在民法典有离婚冷静期了,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到底要多久,担心时间太长影响后续安排,也想知道这个时间是固定的吗,有没有特殊情况,所以来问问。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民法典中的冷静期主要指的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离婚冷静期是固定的三十日,这个三十日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后续的三十日是给双方共同去办理离婚证的期限。所以整个从申请离婚开始到最终拿到离婚证,如果顺利的话,最长可能需要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