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因重要证据不足重审的时间是多少?

我有个民事案件,之前的判决结果下来后,发现重要证据不足。现在案件要重审了,我特别想知道这个重审的时间是多久,心里好有个底,不然一直悬着心,所以来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在民事诉讼中,当出现民事判决因重要证据不足而需要重审的情况时,涉及到不同的法律程序和对应的时间规定。


首先要明白重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另一种是再审程序中的重审。


对于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这意味着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通常要在六个月内完成。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经过本院院长批准能再延长六个月。要是还有特殊情况,还得向上级法院申请继续延长。比如涉及到大量的证据收集、众多的当事人或者复杂的法律关系等情况时,就可能会申请延长审限。


而对于再审程序中的重审,再审程序启动的方式多样,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再审,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再审,还可以由检察院抗诉再审。如果是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再审重审的,同样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规定,也就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原来是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也就是说二审程序的再审重审,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判决上诉案件,裁定上诉案件要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总之,民事判决因重要证据不足重审的时间会根据具体适用的程序不同而有所区别,并且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依法延长。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案件所处的具体程序,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大致判断重审所需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