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的抚养费能否主张?

我和孩子他爸离婚后,他一直没给抚养费。现在孩子上学开销大,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让他支付。但之前的抚养费一直没要过,不知道起诉前这段时间的抚养费能不能主张?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起诉前的抚养费是可以主张的。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经济体现。这意味着,不管是在起诉前还是起诉后,子女都有权利要求父母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表明,只要是子女合理的抚养需求,不因为没有及时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而丧失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支持子女主张起诉前的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并不以是否提起诉讼为前提。只要存在父母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子女就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不过,在主张起诉前的抚养费时,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虽然《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对于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便过去多年未主张抚养费,仍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但是,主张抚养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孩子的生活开销记录、教育费用凭证等,以证明孩子实际的花费情况和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同时,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总之,起诉前的抚养费是可以主张的,子女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