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是以什么工资为准呢?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被辞退了,公司给的辞退补偿我感觉不太合理。我想知道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计算相关补偿是以什么工资为准的,是基本工资、平均工资,还是其他的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下,确定以什么工资为准是个关键问题,这关系到员工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接下来将从不同法律规定情形下详细介绍公司辞退员工时工资计算的依据。


首先要明确工资的范畴。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构成。所以这里的工资并非单指基本工资,而是包含了员工应得的各项收入。


当涉及经济补偿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被公司合法辞退,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


另外,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还是以小李为例,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他,那小李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三倍就是12000元。小张月工资15000元,他在公司工作了15年,那么公司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12×12000 = 144000元,而不是按照他实际月工资15000元来计算,且年限最多按12年算。


总之,公司辞退员工时,计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所依据的工资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员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清楚自己应得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