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辞职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家里有事需要请假一段时间,也有可能要辞职。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对公司进行赔偿。我担心自己的请假或辞职行为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从而让我承担赔偿责任。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公司员工请假和辞职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说请假。一般情况下,员工按照公司的请假制度和流程,合理请假是不需要赔偿公司的。请假是员工应有的权益,比如因为生病、家中突发急事等原因请假,只要提前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这属于正常的行为。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也保障劳动者合理休息和处理个人事务的权利。但是,如果员工恶意请假,比如编造虚假理由请假,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例如,员工请假导致某个重要项目延误,公司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看辞职。正常辞职通常也不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就无需对公司进行赔偿。然而,如果员工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那就需要赔偿。比如,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约定了服务期,而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就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另外,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离职后违反了该协议,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也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