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一般具体是什么?

我成为了一家公司的股东,但是不太清楚自己作为股东有哪些出资方面的义务。不知道出资的形式、金额、时间这些有没有明确规定。我很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这些义务而违规,想问问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一般具体是什么呢?
张凯执业律师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利益,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其他财产的责任。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是出资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也就是说,股东除了直接拿现金出资外,像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土地的使用权等,只要能合理评估价值并且能合法转让给公司,都可以用来出资。不过,有些法律明确禁止作为出资的财产,就不能用于出资了。


其次是出资的金额。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来出资。比如,公司章程规定某股东要出资 50 万元,那么该股东就需要按照这个金额履行出资义务。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是为了保证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有一定的现金流动性。


再者是出资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资,就属于出资违约。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没按时出资的股东不仅要把钱补上,还要对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进行赔偿。


另外,股东还有出资填补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用非货币财产出资时估价过高,实际价值远低于章程规定的价值,出资的股东要把差价补上,其他一起设立公司的股东也要帮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