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造成的工伤该如何赔偿?
当员工遭遇公司造成的工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和流程。首先,要明白工伤认定是关键的第一步。工伤认定,通俗来讲,就是确定你所受的伤是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这一步是为了确定工伤对你劳动能力造成的影响程度,一般会由专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赔偿的数额。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医疗费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造成了伤残,根据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以十级伤残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整个赔偿流程通常是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