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被开除是否有赔偿?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今天领导突然说要开除我。我也没犯什么大错,就是偶尔有点小失误。我想知道在试用期被开除这种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赔偿啊?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试用期被开除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若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随意在试用期开除劳动者,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