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内,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在试用期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得给我支付解除赔偿金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试用期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不同情形: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或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


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无需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在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下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认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