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我和商场签的租赁合同到期了,商场说不续签了。我在这几年里投入了不少装修成本,还积累了一定的客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商场不续签合同,我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商场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合同到期不续签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场方面决定不续签,另一种是租户自己决定不续签。在判断是否有补偿时,关键在于查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到期不续签补偿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下,商场需要给予租户一定补偿,那么当出现不续签情形时,租户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商场给予补偿。例如,合同中约定若商场到期不续签,需补偿租户一定金额的装修费用,那么租户就有权按照此条款获得相应补偿。


若租赁合同中没有相关补偿约定,一般来说,商场到期不续签通常是没有法定补偿义务的。因为按照正常的合同逻辑,合同到期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除非有特殊情况。不过,如果租户在租赁期间对租赁场地进行了装修,且装修是经过商场同意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合同到期时没有约定的,一般由租户自行承担装修损失,但如果是因商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续签等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定商场给予一定补偿。比如商场在租赁期间改变商场规划,导致租户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之后到期又不续签,租户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一定的补偿。


对于租户自行决定不续签的情况,在没有特殊约定下,通常也不存在要求商场给予补偿的依据。租户应在合同到期前合理安排自身的经营计划和后续安排。


总之,商场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核心还是要看合同约定以及具体情况。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可能涉及的到期不续签补偿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